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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1章 第五百二十九章 《贖罪》上

  “邦尼·W·羅西先生?”

  “我是,先生。”

  機場面籤,工作人員拿起護照,照片和眼前這位老人做起了對比,相較於照片,他老了許多,黑髮與銀絲交雜,被整齊的壓在帽下,面龐皺紋縱橫,有老年斑浮現在臉龐的各個角落,他身穿一身西裝,看制式應該有些年頭,即便被他燙染的沒有褶皺,也因歲月的洗禮而顯得略微寒酸,表皮鬆弛的雙手正相交在一起,握成拳頭正放在肚臍前,有些渾濁的雙眼與工作人員對視時,儘可能的展露出善意。

  “你在鎂國生活了三十多年,為什麼想回來。”

  “我想家了……”

  與工作人員犀利的眼神對視,這已經步入耳順之年的亞洲老人思考片刻後給出了答案。

  鋼印打在護照上,一陣乒乒乓乓的聲響後,他的護照順著視窗被工作人員遞出,他可以回家了,那個三十多年未曾回過的家。

  “歡迎回家,羅西先生。”

  ……

  與人類一樣,城市也是有壽命的,不同之處在於,人死後會被埋葬,而城市死後,會將人類埋葬。

  隨著新興化的街區所代替傳統風格城市建設,大量人類生存過的痕跡讓過去的繁華街道成為了髒亂差的代名詞,僅有為數不多的走運街區才會成為傳統風格符號中不可抹去的標誌,可他的家,顯然不在那種能夠成為景點的街區。

  穿過被大量難民佔據的商業街,每每路過這些老舊商鋪,他總會懷念這條街的美麗風景,只是現如今,白天未被收拾乾淨的零碎成為了夜間的垃圾,夜晚放縱後的殘留物又很難被人清理乾淨,一來二去便成了如今這如同垃圾堆般的模樣,隔三差五便能從角落中見到正在酣睡的難民和流浪漢。

  這裡成為了當地人都嫌棄的貧民窟,也是旅行團導遊禁止遊客夜間參觀的危險地帶,暴力屢見不鮮,人口拐賣時有發生,就連住在這裡的人也沒什麼安全感可言,理所當然的,這裡成為了罪犯們的溫床。

  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路過這裡有多危險,看那些還沒有睡著的流浪漢們兇惡的眼神就很清楚,若非是光天化日之下,在主路上不方便動手,同時邦尼看起來也不太像是有錢人樣子,不然此刻他應該已經躺在地上任人搜刮了。

  萬幸的是,遠離這處於老城區中心的街區後,偏僻角落卻能入眼,此時已經入秋,街道的邊角被明黃色銀杏葉堆滿,隱藏起了老舊城區邊邊角角的不堪,在蕭瑟之氣的映襯下,倒是顯得這破舊街道有種寂靜衰敗的美感。

  他步伐緩慢,像是被時間不停拖拽著腳掌,懷中捧著一束鮮花,徑直走向墓園,與墓地的管理者聊了幾句,簡單辨別一下方位,走向這次出行的目標。

  眼前的墓碑應該有段時日無人過來祭拜了,黑色理石被風雨吹打,表面有明顯的灰塵痕跡,他輕輕下蹲,從懷中掏出毛巾將墓碑擦拭乾淨,看著鑲嵌在墓碑上貼放的女人照片,比他離開時更為蒼老一些,但依舊是自己熟悉的模樣。

  鮮花放於碑前,包裹花束的牛皮紙張被風吹出輕微沙響,他張了張因有涎水而油亮的嘴唇,開啟閉合,最終還是一句話沒有說出來,只能伸出手掌,輕輕撫摸著冰涼的石碑,閉目懷念著,曾經撫摸她頭髮的樣子。

  銀杏樹又開始頑皮,被風挑逗後,大方的送給秋風自己僅有的禮物,樹葉緩緩飄落,輕輕遮蓋住了女人的相片,像是不願再看到男人那早已老去的臉,亦或者,是不願男人看到如今自己風韻不再。

  風冷,與水一致,無孔不入,輕易穿透了邦尼的衣物,他感到了寒冷,便不久留,起身時,抖落身上的樹葉,方才注意身邊有幾個年輕的男人沉默著佇立一側,其中幾個不願與邦尼對視,在對視時雙眼飄向四周,感覺莫名的尷尬,唯獨一箇中年男人眼神冷漠,並未是看待陌生人的無視,而是存在著針對於淡淡的敵意。

  幾個男人都不像好人,暴露出的身體部位上都有著風格類似的刺青,穿著也不正式,或者說是很不得體,在墓園這種肅穆場合顯得格格不入,站在邦尼身前,像是正要圖謀不軌的街邊混混。

  邦尼與站在人群中體態有些肥胖,一臉絡腮鬍的男人對視片刻,男人向邦尼走來,但看起來不像是要跟邦尼交流的樣子,反倒是邦尼,眼神閃爍,顯得有些緊張,見男人即將與自己錯身,還是沒忍住悸動,輕輕呼喚著男人的名字。

  “安德魯。”

  “嗯。”

  “這是你的朋友嗎?方便給我介紹一下嗎?”

  邦尼抬起雙手到胸口,雙手交錯,面露善意的對安德魯一行的同伴微笑點頭致意,這番姿態也得到了對方的回應,幾人尷尬又的微笑回禮,但仍一聲不吭,頗有種忐忑的感覺望向安德魯,希望由他來介紹自己。

  “他們沒必要認識你。”

  究竟是錯開了身子,男人走到墓碑前,輕輕拂開蓋在母親相片上的樹葉,單膝跪地,雙手杵著墓碑對相片上的女人輕輕一吻,把邦尼帶來的鮮花拿起扔到一邊,才回答邦尼的問題。

  “我只是想跟你聊聊,我很想知道你現在生活的怎麼樣。”

  “不需要,我生活的很好,只要你不出現在我面前,我就高興的不得了,我不想在我媽媽的墓碑前跟你吵架,你走吧。”

  “不,我只是……我只是……”

  久未相逢的父子,邦尼將話嚥了下去,沒有說什麼,如今安德魯敵視他,任何的勸慰和告誡都會激起安德魯的反感與怒火,在過去的三十年中,他從未在安德魯的生活中扮演過父親的角色,那如今,他也沒有這個資格對安德魯的人生進行干預,邦尼只是覺得虧欠,虧欠到面對兒子的誤入歧途都一句話不敢說。

  如果他在,安德魯是否會像別人的孩子一樣上個大學坐在辦公室喝咖啡打打電腦?學習不好的話也可以在某個修理廠或者工廠過著安穩的生活?一想到這兒,痛苦的滋味便瀰漫上了心頭,他這幅打扮,顯然生活困苦,他的紋身,顯然與幫派有關,兒子成為了黑手黨的底層嘍囉,在三十年後的再見面時,邦尼真的很自責。

  但,仍是一句話不敢說,面對一個還不記事時便拋妻棄子的父親,安德魯有資格像孩子一樣對邦尼抱有逆反心理,或許不打擾,才是如今父子二人最好的相處方式。

  “我只是……希望你能平安。”

  安德魯沒有回答,甚至沒有回頭,只是厭煩的揮了揮手,像是趕走在身邊飛舞的噁心蒼蠅,邦尼見狀,沒有說話,臨走之前摘下禮帽,輕輕對一行的友人輕鞠一躬,轉身離開。

  “安德魯,就拜託你們照顧了。”

  ……

  (三十五年前)

  “邦尼,後天我不想見到託雷斯回家。”

  “我向你保證,老闆。”

  “卡莫拉欠你一個人情。”

  年邁的男人起身,繞過辦公桌,輕輕走到邦尼的身邊,親切的拍了拍邦尼的肩膀,對著旁邊正要起身相送的人擺擺手,親自送邦尼離開。

  房門關上,明亮的陽光被遮擋,狹長的走廊重新昏暗,邦尼站在會客室門口幾秒鐘後,才轉身離開,偶爾會遇到核心人物的家屬,時不時的摘下禮帽致意,直到走出別墅,踩在覆蓋石子的路面上,鑽進自己的老凱迪拉克,駕駛離開莊園後,停在路邊,放倒座椅,雙手抱頭,目光飄忽的望著車頂,陷入沉思。

  他要出名了,如果他後天真的幹掉託雷斯的話,但這並不值得他高興,換做十年前,他還是個毛頭小子的時候,他可能會興奮,給與死敵迎頭痛擊,幹掉老教父的兒子足以令他在這座城市成為鼎鼎大名的人物,甚至成為新的黑道偶像。

  可現如今,混跡幫派這麼久,他逐漸明白,成為幫派份子,專門為幫派做髒活的人不能活的太過高調,高調的生,就會高調的死。

  但任務交到你手上了,你就得去完成,你幹成了這活,會有一線生機,若是拒絕,才真的十死無生,思慮一陣後,他調直了椅背,把車窗搖上,一腳油門,駕車離去。

  ……

  日落後不久,大片烏雲隨之到來,不久雨滴便落了地,在極短的時間內,大雨滂沱,雖緩解了夏季的燥熱,但雨水與仍帶有溫度的地面接觸,升騰起的大霧像是一堵高牆,遮擋住了視野。

  酒吧外,有人趁雨在門口解暑,摟著靚麗的美人談笑時趁機亂摸,只是聽見咣噹一聲,就連暴雨都無法掩蓋這巨大的聲響,本能的順著聲音向遠處張望,直到幾秒後,一對車燈才透過濃霧照射過來,又是幾秒,才見其型,一輛四四方方的老款藍色凱迪拉克慢吞吞的開到門前,才讓觀察著車輛的男人鬆了口氣。

  鹵素燈泡點亮時伴隨著高溫,雨水劃過燈罩時被蒸發,淡淡的水霧圍繞著光柱纏綿,車輛熄火,車門開啟,伸出一把黑傘彈開,黑髮黑眼的亞洲男人從車上下來,將西裝重新整理筆挺,叼在嘴邊的菸頭忽明忽暗,對著門口的男人揮了揮手。

  “嘿邦尼,剛才是什麼聲音?”站在門口的男人問道。

  “沒看見前面有個水坑,就開進去了,應該是磕到底盤了。”

  “好吧,嚇我一跳。”

  邦尼沒有再接話,三兩步上了臺階,把雨傘收起,甩了甩雨水,交給男人身旁的女子後,直接進了酒館。

  大雨已經下了幾個小時也沒有停歇的樣子,這自然影響了酒館的生意,只有幾個渾身痞氣的男人帶著女伴飲酒,見邦尼進來後起身客氣的打了招呼。

  同樣對著他們擺了擺手,邦尼走進吧檯,隨手開啟一瓶茴香酒痛飲一口,酒保遞過來一把鑰匙,他接過後,走進藏酒室,裡面有一扇鐵門,推開鐵門,一股熱氣便撲了過來,夾雜了汗水、酒精與香菸的味道,又酸又嗆人。

  不過邦尼已經聞慣了這種味道,面無表情的聽著從屋內傳來的大呼小叫,眼前看到是一張張賭桌,籌碼鋪滿了綠色的檯布,端茶倒水的年輕女孩們穿著貼身的服裝圍著各個賭檯轉悠,看到熟人贏錢後熱情的從背後摟住男人,笑咪咪的收下他們順手遞過來的小費。

  面紅耳赤的賭客並沒有注意到他的出現,而能注意到邦尼的女孩們與荷官也不會出言打招呼來分散這些已經上頭的賭徒們的注意力,僅僅是點頭示意後,他就進了側屋,一個永遠不會面向賭徒們開放的房間。

  屋內,一隻雄獅在籠中酣睡,聽到開門聲被驚醒,見到邦尼後才重新回到原來的位置躺下,顯然雄獅早已習慣了他的存在,安靜的臥著,只有眼珠在跟隨著邦尼移動。

  另一旁,還有一個鐵籠,蜷縮著一個渾身赤果,滿是鮮血的男人,雙手被吊在鐵籠上,雙手之間埋藏著腦袋,看樣子正在打盹兒,邦尼見狀,一腳踹向鐵籠,將男人驚醒,面帶恐懼的望向邦尼。

  “我是讓你在這兒睡覺來了?最後一天時間,再拿不出錢,我真的會把你喂獅子。”

  “邦尼我……”

  又是一腳踹在籠子上,把男人的討饒也踹了回去,邦尼坐在老闆椅上,喝了口酒,將嘴中的菸蒂扔進男人的鐵籠中,向昏黃的燈泡吐出一口青色薄霧後,才緩緩說道:“我需要安靜,你也需要安靜的考慮考慮是錢重要還是命重要。”

  男人老老實實閉嘴,而邦尼將最後一點茴香酒一飲而盡後,從抽屜中拿出一把左輪手槍,將子彈填裝完畢,塞進褲腰,叼著菸捲,滿是醉態的離開了房間。

  室外,雨聲間歇,烏雲散去後會迎來更大的月亮,坑窪泥濘的路面積攢的雨水倒映著月光,他腳步虛浮,連踩了幾個水坑才勉強爬進車內,一腳油門,濺起水花,大排量引擎轟鳴,眨眼間,便疾馳而去。

  ……

  時光流逝,日上三竿,經濟高速發展的都市已經開始繁忙,每個人的穿著打扮都非常時髦,畢竟這是戰後經濟奇蹟的義大利,是那個服裝箱包都被全世界哄搶的時尚之國。

  一個黃面板黑髮的男人卻逆著人流向住宅區行進,他的步伐凌亂,手中拎著黑色的外套,襯衫上還有沒幹的酒漬,雖然穿著也算得體,但大清早喝成這樣的人總會讓清醒的人避之不及,沒有人攙扶,就這般晃晃悠悠的前行,進了一座公寓樓。

  拿出鑰匙,嘗試幾次後開啟信箱,從大衣中隨意掏出手槍扔進信箱中鎖好,坐上電梯,到五樓,五零三,就是他的家。

  “咚咚咚……開門,開門!”

  腦袋貼著房門維持身體的平衡,右手握拳用力砸了幾下門,衝屋裡的人大聲叫嚷,很快,房門被開啟,一位金髮的女士繫著圍裙手裡還拿著飯鏟,看著門外醉醺醺的男人也發起了火。

  “邦尼,為什麼你總是要大清早才醉醺醺的回來!別人的丈夫每天早上都會精神抖擻的出門工作,而我的丈夫卻每天晚上不知道去哪兒鬼混到早上才回來!我真是受夠了!”

  “放屁,你受不夠,你根本離不開我。”

  不顧女人的驚叫,他抱著女人的身體將她舉起,女人拿起飯鏟朝著邦尼的腦袋上輕輕拍打以示恐嚇,卻難以起到絲毫作用,被邦尼輕鬆扔向沙發。

  “安德魯還在睡覺,而且我還在煎餅……”

  這話提醒了邦尼,小心翼翼的抬起頭,像做賊一樣湊到嬰兒車旁,看著還在熟睡的安德魯,他不禁鬆了口氣,哄孩子這事兒他來不了,萬幸沒把這小祖宗吵醒,不然這一上午就別想幹別的事兒了。

  他縮回頭,女人還被他壓在身下,雙手抱懷怒目直視著邦尼,見狀,邦尼豎起食指放在嘴巴噓了一下,才壓低了聲音,用蚊子大小的音量湊到女人耳邊。

  “那我們悄悄的來。”

  “你滾吧,鍋真要糊了!你再不正經我就把安德魯喊醒。”

  邦尼立刻舉雙手投降,規規矩矩的坐在一旁,將襯衫脫下,直穿著一件白色坎肩,露出精壯的肩膀,見女人慢吞吞的爬起,又沒忍住朝她屁股上輕輕踹了一腳。

  “不是鍋要糊了嗎?還不快去?”

  “你個王八蛋喝死算了,我好改嫁個好男人,嫁給你真不知道我是做了多少錯事。”

  “早上吃什麼?我要餓死了。”

  “我做什麼,你就吃什麼,你沒有資格挑三揀四!餓死了最好。”

  話雖如此,早餐卻很快被女人端上餐桌,一杯咖啡和剛烙好的玉米餅,邦尼雙手叉腰來到餐桌,見又是吃這個,皺起眉頭,手指捏住圓餅,翻了個面又看了一眼,就扔在一邊。

  “每天都吃這種東西,我是騾子嗎?還是牛?烙的已經糊了……”

  話還沒說完,便被女人駁斥:“還不是你做的好事,你不想吃可以不吃,你給家裡留下的錢只夠做這些,你還想吃牛角包和德國熱狗嗎?想吃你就多賺些錢回來!”

  “我還不能抱怨兩句了?”

  “我就是給你燉屎,你也得給我吃了。”

  “我還就不吃了!看你能拿我怎麼樣。”

  說罷,他向前俯衝,扛起妻子的動作與剛才如出一轍,只是這次的目標不再是沙發,而是房間裡,罵聲怒斥漸漸消失,直到許久後伴隨著孩子的哭聲一同響起,她衣衫不整的出去餵奶,邦尼則赤裸著躺在床上吃著已經涼透了的玉米餅,等孩子又睡著後,雙方也沒了火氣,大眼瞪小眼一陣,酒後的睏意也湧了上來,他閉上眼,在這明媚的正午陽光下,趁機入眠。

  ……

  新一天的到來,一如既往的被噩夢所驚醒,妻子還在一旁酣睡,他輕輕俯身,不敢親吻妻子的額頭,生怕自己的動作會將她驚醒,他只是像是野狼,輕輕嗅了嗅妻子的氣味,隨後躡手躡腳的走出家門,氣溫最低的時間,風有些大,微微冷,他裹了裹外套,從信箱中拿出手槍,塞進懷中,將車點燃。

  等待時,點上一根菸,目光時不時的不自覺透過車窗望向樓上那還未亮起燈光的窗,這是他尋覓已久的溫柔港灣,使他能在愛自己的女人身邊入眠,可顯然,他這種人沒資格過這種生活,做了這行就要明白,很多事註定無法成為自己想要的那個樣子,他這個專門為幫派做髒活的人,想找到一處靈魂的歸宿,註定是痴人說夢,即便是他把母子隱藏的很好,好到這麼長時間也沒有別人發現她們的存在,可這個過著血雨腥風刀口舔血日子的男人也無福享受這樣安逸的生活。

  他,也是他所渴望的美好伊甸園的破壞者。

  幹掉別人一家幾口,轉身回到自家抱著孩子享受天倫之樂?顯然不切實際。

  所以會不自覺的怕,怕黑夜,怕有一天,死敵會找到這被隱藏著的心靈樂園,用槍火把這一切都打個粉碎。

  想遠離,又不捨,想擁抱,卻在血液和酒精的刺激下越來越難以控制這顆逐漸暴躁的心。

  將菸頭扔到窗外,搖上車窗,最後看一眼這使他無比留戀的家,晨光微啟,陽光初升,目光也隨之兇狠,如擇人而噬的野獸,今日要開血盆大口,一腳重油,朝遠方駛去。

  而就在他走後的下一秒,溫暖的黃光亮起,妻子站在陽臺邊,目送他離開時,手掌輕輕擦拭了眼角。

  與他生活了這麼久,她若真什麼都不清楚,才是真正的謊言。

  晝伏夜出的生活作息,抽屜裡的假鬍子與膠水,袖口零星的血跡,偶爾會在信箱中翻出的手槍,所有的線索連線在一塊便是她心知肚明,卻絲毫不敢提及的沉默真相。

  她是黑手黨成員的妻子,在發現這令人恐慌的事實後,愛人也放鬆了對於身份的保密工作,兩人就這麼知根知底,卻又裝作毫不知情的維持這段婚姻,只是每次丈夫如今天一般凌晨出門時,她總會站在窗邊,祈禱他的平安歸來。

  畢竟邦尼是孩子的丈夫,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她當年無怨無悔與之走入婚姻殿堂的愛人,即便他是黑手黨。

  那也認了。

  ……

  作為新派黑幫,卡莫拉並沒有繼承老派的傳統,以血脈為紐帶,維持家族的團結和秩序,反而進行著無序的擴張,拉攏各個國家的移民,如南美洲人與亞洲人,甚至在別國成立分部,為幫派的D品事業開啟世界航線。

谷</span>  從哥倫比亞、墨西哥等產地開始,途徑歐洲,最終到達美洲大陸,成本一美元的D品經過運輸,最終的收益能在成本價的後面加三個零,這樣誇張的暴利令無數人眼紅,而其中掌握著巨大販運產業鏈的黑手黨團體之間的廝殺也因D品而越發的白熱化。

  或許你早上起床,喝著咖啡,翻看著訂購的報紙,會對主版刊登的黑手黨火拼致一到兩個人死亡新聞不以為意,但實際情況是,每一次火拼的死亡人數,後面再加一個零,才是真實的死亡數字。

  無數的仇殺,理不清的恩怨,每週數起的火拼讓各大幫會成員都如驚弓之鳥,不斷遊走於生死之間,絕對不是開玩笑,精神每天都在高度集中,壓力也在不停的積累,導致成員之間的火拼越發的兇狠,已經逐漸開始由金錢所引起的摩擦轉變成了死敵之間的殘忍復仇,這般病態的生活,已經持續了三年之久,至於什麼時候能結束這糟糕的一切,對於如今的邦尼而言,仍是未知數。

  而今天,他將親手,為這段新老幫派的恩怨血鬥,再次添上濃重的一筆。

  ……

  新一天的凌晨,還未日出,妻子還在一旁酣睡,他輕輕俯身,不敢親吻妻子的額頭,生怕自己的動作會將她驚醒,他只是像是野狼,輕輕嗅了嗅妻子的氣味,隨後躡手躡腳的走出家門,氣溫最低的時間,風有些大,微微冷,他裹了裹外套,從信箱中拿出手槍,塞進懷中,將車點燃,仰頭最後看一回家中的窗,燈未亮起,他驅車駛離。

  而就在他走後的下一秒,溫暖的黃光亮起,妻子站在陽臺邊,目送他離開時,手掌輕輕擦拭了眼角。

  與他生活了這麼久,她若真什麼都不清楚,才是真正的謊言。

  晝伏夜出的生活作息,抽屜裡的假鬍子與膠水,袖口零星的血跡,偶爾會在信箱中翻出的手槍,所有的線索連線在一塊便是她心知肚明,卻絲毫不敢提及的,沉默的真相。

  她是黑手黨成員的妻子,在發現這令人恐慌的事實後,愛人也放鬆了對於身份的保密工作,兩人就這麼知根知底,卻又裝作毫不知情的維持這段婚姻,只是每次丈夫如今天一般凌晨出門時,她總會站在窗邊,祈禱他的平安歸來。

  畢竟邦尼是孩子的丈夫,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她當年無怨無悔與之走入婚姻殿堂的愛人,即便他是黑手黨。

  那也認了。

  ……

  午間,人流量密集的街上,他在電話亭中給虛無縹緲的人打一通電話,目光四處遊離,試圖尋找周圍同樣隱藏起來的殺手,畢竟這麼大的活兒不可能讓他一個人去做,教父的兒子出門,少說也要七八個身手穩健的保鏢陪同,尤其是在如今這樣惡劣的局勢下,隨行人員自然只多不少。

  這樣的陣容他自然需要幫手,而人手是老闆安排的,各自之間雖然任務相同,可未必會認識,這樣也是邦尼所需要的,免得被逮住一個後拔出蘿蔔帶出泥,讓自己也陷進去,目前對於同夥的尋找,也只是防患於未然,如果真有熟人的話,他還需要再次的喬裝打扮省得被熟人認出,把危險係數降到最低。

  最終尋找無果,看了一眼手錶,他走出電話亭,手拿咖啡杯,隱藏在一家理髮店的燈箱旁,假模假樣的翻看著剛才的時尚雜誌,線人的訊息是準確的,託雷斯抵達時間與邦尼推算出的抵達時間相差不大。

  根據情報,這次他要和一位議員共進午餐,老闆強調如果是議員先到場的話就只能暫時放棄刺殺,選擇分散人手在託雷斯能夠回家的三條路上進行堵截,這樣的結果是邦尼不想見到的,一旦在託雷斯回家的路上動手,人手就要分開行動,那麼危險係數將會大幅度的提升,很容易從單方面的射殺變成大規模的火拼,那種情況下想要殺掉一個被層層保護,甚至不排除穿著防彈衣的人而言,難度實在太大。

  邦尼不想冒這個險,但事情的進展並不能由他來決定,一切都要看老天爺的旨意,他只能默默注視著這家剛還客滿的餐廳,拒絕新上門的顧客,逐漸排空餐廳的人員,而後迅速打掃起衛生準備迎接太子和政客的大駕光臨。

  大約五分鐘後,一列黑色車隊緩緩由東行駛而來,是託雷斯沒錯,這對於埋伏在此的殺手而言是絕好的訊息,託雷斯車隊的鳴笛聲,對於這些殺手而言,便是敲響託雷斯死亡的喪鐘。

  飯店的老闆已經從門口走了出來,翹首以盼貴客的登門,笑容滿面的揉搓著雙手,直到車隊停下,由一位壯漢率先下車搜身確定無誤後,他才敢靠近那輛夾在車隊中間的藍旗亞,為這位主角輕輕拉開車門。

  一條粗壯的大腿踩在地上,一瞬間,邦尼額頭上便出現了細密的汗珠,心臟跳動的頻率增加,那個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終於從站了出來,面帶微笑和餐廳老闆握手的剎那,邦尼立刻注意到街邊有幾個人開始向餐廳的方向移動,他緊隨其後,緊握大衣中的槍械,垂首邁步朝前方前進。

  槍響,並非是邦尼率先進行攻擊,這槍聲來自於邦尼的右前方,有同夥從街對面直徑跑過來對著託雷斯的後腦直接一槍。

  這槍太過於急躁,準頭不夠精確,只打中了託雷斯的右肩,一聲慘叫後,隨行的保鏢立刻反應過來,將託雷斯摟在懷中,向不遠處的車輛狂奔,準備帶著託雷斯逃離現場,而其他保鏢則立刻予以還擊,一場火拼還是沒法避免,大批的路人尖叫著四處逃散,只有雙方人馬依舊拔槍對射。

  可就在託雷斯強忍疼痛拉開車門時,一股熱流流淌到他的頭頂,他抬頭望了一眼,將他摟在懷中,用身軀替他遮掩子彈的保鏢前額中彈,子彈強烈的旋轉使它穿過頭部時,將後腦打出一個巨大的窟窿,大量的鮮血夾雜著腦部器官殘渣沖刷到他的臉上,他不由自主的望向子彈襲來的方向,一個亞洲面孔的男人帶著禮帽,手中舉著一把左輪手槍,黑洞洞的槍口正對準自己,讓他下意識的準備掏槍還擊,可惜,他不是速射槍手,對方手中的兇器,率先噴出火舌,胸口一陣劇烈的疼痛,灼熱的子彈擊穿了他的胸骨,溫度能夠瞬間將肌肉燙熟,而後抵達了他的心臟,最後在左側鎖骨上鑽了個眼兒,緊接著是臉上,他可以明顯感覺到他的眼球被打爆了,子彈斜著從眼眶射入,勁道比鑽頭要強勁百倍,眨眼的功夫就衝出了頭骨的防禦,從耳朵上方大概三釐米的位置射出,緊接著又是一聲槍響,打穿了他的喉結,透過骨傳導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頸椎被子彈從中間穿過,使他的頭顱不自覺的向後仰,大量的血液從鼻孔湧出,他最後能看見的,就是這帶著小羊皮手套向他射擊的男人,從容的走進小巷中,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他重重的摔倒在地,壓在那率先一步死亡的保鏢身上,目光無神,沒有閉上眼睛。

  邦尼以一個刁鑽的角度繞到了保鏢的背後,成功的襲擊了託雷斯,他能夠清楚的意識到,託雷斯死了,死在了他的手裡,將槍重新放回懷裡,他緊了緊風衣,壓低帽簷快步穿過小巷,身後的槍聲越來越密集,卡拉什尼科夫機槍的嘯聲不停迴響,鋼鐵、混凝土、玻璃、甚至是人的肉體都成為了它攻擊的目標,但這已經跟他沒有了任何關係。

  他飛速駕車逃離,撕扯掉了嘴角用膠水固定的鬍鬚,雙腳交替踩住鞋跟,把鞋脫掉的同時帶出了塞在鞋坑裡的報紙,搖下車窗,將大了三個碼的皮鞋扔給躺在街邊睡著午覺的流浪漢,堅硬的鞋底砸在頭上,把流浪漢砸醒,可當他抬頭看是誰亂扔東西時,邦尼已經駕車右轉進入了另一個街區。

  老舊的街區,這是屬於卡莫拉的底盤,被邦尼佔為己有的破舊廠房除了他,沒人有這裡的鑰匙,這本來是邦尼用來拷打他人的處刑地,如今也再沒了作用,今日所穿的一切衣物扔進油罐做成的火桶,倒上汽油一把燒了個乾淨。

  拆下車牌,扔進下水井裡,他換乘了自己的那輛老舊凱迪拉克離開了這裡,直奔港口,客船正在驗票,他拿著官方辦理的假證順利登船,站在夾板上,到處是歡聲笑語,風和日麗的今日,海鷗在頭頂盤旋,輕風吹動髮絲,他扭頭,望向碧藍海面,又看了看他來時的方向。

  三十分鐘,從地獄到天堂的路程只有幾公里,但對於黑手黨而言,前往天堂,還需要一張滿手鮮血換來的門票。

  不,不是門票,只不過是一張體驗卡,天堂只是短暫的假期,他最終將登陸另一塊大陸,那裡,仍有鮮血和死亡在等待著他,目的地是芝加哥,一個被五大家族掌握在手中的地方……

  船笛轟鳴,揚帆起航,風更大了,他背對大海,找長椅坐下,望向家的方向,點燃香菸,拇指與中指捏住菸頭深吸一口,海風撲面使煙霧瀰漫在臉上幾秒,遮擋他因憂愁而皺起的眉,左手捋了捋在風中飛舞的頭髮,在陽光正好的下午,他靠著椅背,閉目養神。

  ……

  斗轉星移,月牙上升,明媚的陽光被黑夜所代替,餐桌上,女人的笑容依舊明媚動人,一雙滿是褶皺的手撐著沙發靠墊,給身體一個支撐的力,男人緩緩起身,帶著粗重的喘息,步伐蹣跚的坐在餐桌旁,月光讓白髮銀亮,也讓背對著它的面龐陷入黑暗。

  倒上一杯清水,看不見面容的老人正飲著,忽然,動作哽住……

  “叮鈴鈴~叮鈴鈴~”

  自從回到義大利後,他總會害怕半夜接到陌生的電話,亦如他年輕時很恐懼敲不開的房門,望向那老式座機的嗡鳴,尖銳的鈴聲挑動著神經使其高度緊繃,他輕輕將杯子放在桌上,蹣跚著向電話走去,雙手用力蹭了蹭上衣胸口,拭去那電話鈴響一瞬間就冒出來的冷汗,緩緩的伸向聽筒,輕輕抬起話筒後並未放於耳邊,就這麼在半空中停頓了幾秒後,在逐漸挪移到耳邊,嘴巴開啟閉合數次,才緊張著說出一句:“哪位。”

  ……

  回國後,他只見過安德魯一次,是在墓地,當時在土地裡埋葬的是他的妻子,這一次,他將再次與安德魯見面,依舊是在墓地,但這次被埋葬的,則是安德魯本人。

  他的兒子死了,死於幫派仇殺。

  身中三槍,三槍都是致命傷,胸口兩槍,顴骨一槍,以至於他下葬前,都不能展露面孔與親友告別,他只是蓋著白布,睡在了他深愛的母親旁邊,邦尼就站在一旁看著,沒有哭泣,沒有崩潰,只有哀極心死的面如死灰。

  葬禮上賓客不多,曾與他一同來過墓地的朋友也沒有來到現場,這就是幫派生活,他們不會為了一個嘍囉弔唁,他死了,便失去了價值,而幫派卻僅僅只需要將他的屍體帶回,並給予家人一定的安家費。

  來客都是安德魯的一些鄰居,沒有哭泣,只是走個過場,在牧師誇大其詞的讚揚品格中,三三兩兩的獻上鮮花就離開,唯獨一個女孩,在第一捧土澆灌在棺材上時嚎啕大哭。

  薩拉,安德魯的女兒,他的孫女,今年只有十三歲,看的出她與父親的關係十分親密,以至於她一直阻攔他人為安德魯進行體面的掩埋。

  生活中的葬禮並不是像電視劇裡演的那般冷靜,依舊會有人崩潰哀傷,做出些不理智的舉動,甚至於多年以後提起逝者時依舊垂淚難以釋然,薩拉應該就是這樣的人。

  好在安德魯的妻子將她拉開,安德魯得以入土,但薩拉仍然淚止不住,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這讓邦尼心中也開始酸楚,如果他當年沒有殺了託雷斯,或許他也會死於後續的幫派鬥爭,但那時他即便死了,可能安德魯也會想此刻的薩拉一樣為他哭泣,對邦尼而言,死並不會令他感到恐懼,一個滿手血腥的人唯一的良知就是他這種人死了活該,他只是需要一個人,需要一個他的孩子為他哭泣,他需要一個人能在他死厚惦記著他,那樣的結局足以令邦尼滿意,而不是現在這樣,讓他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孩子去死。

  他沒有控制住自己的腳步,不自覺的向薩拉走去,輕輕俯身,從懷中掏出手絹遞給薩拉,可就在邦尼以為她要接過時,薩拉卻一巴掌扇在他的手上,將手絹打落,被溼潤的泥土所侵染。

  “我知道你是誰!滾開!離我遠一點,如果不是你,我爸爸不會加入黑手黨,他不加入黑手黨他就不會死了!我恨你!我不需要你可憐我,滾啊!”

  她不是一個乖巧的女生,一個街頭混混也養不出一個乖巧的孩子,她的頭髮染的五顏六色,嘴中髒話連篇對邦尼不停的進行言語攻擊,甚至沒有安德魯妻子的阻攔,她就要起身毆打邦尼這個七旬的老人,她是這樣富有攻擊性,眼神凌厲如同小老虎,邦尼就這樣怔怔的看著她的眼睛,反倒是被她罵的像是個抬不起頭的孩子,垂首不停的向後退去。

  直到她被安德魯的妻子拉走,其他賓客也不知邦尼的身份,將他勸離,這場在墓地上的鬧劇才得以停息。

  他被攆走了,在他兒子的葬禮上。

  腦海中一直浮現著薩拉的話,心中的痛苦便開始如同被掀起風浪的海綿,漣漪不止,一直泛到他內心的最深處,他只能走到不遠處配合遺體下葬的警員車旁,佝僂著腰,手輕輕搭在警車窗上,語氣虛弱無力,又充滿悲傷的問道。

  “先生,殺害我兒子的兇手找到了嗎?”

  “額……我們一定會盡快抓捕兇手的,一定會為你們討回公道,請你放心先生。”

  得到的回應是警方心虛又帶著憐憫的回答,幫派仇殺很難找到兇手,就算費盡心思確定了兇手,等找到兇手時,他也保不準被別人殺了,就是這樣的混亂,以至於最讓警方頭疼的案件就是黑手黨的犯罪活動。

  但對於一個風燭殘年的老者,尤其是一個失去孩子的老人而言,過於遙遙無期的話語或許會帶給這個時日,本就不多老人更大的打擊,他只能委婉的做出承諾,可能這番話他說出口,內心都會汗顏吧。

  沒了下文,他只是摘下禮帽輕輕向警官鞠躬致意,就這樣踱步離開,警方不再關注這位老者,葬禮也不需要他的到來,他的到訪,與秋季的樹葉落在水面一樣,只在某一瞬間掀起細微的波瀾。

  ……

  夏季雨,烏雲短暫遮蓋了灼熱的太陽,在細雨中有暖風吹拂,透過半敞木窗吹送到房間內,吹起輕紗窗簾在空中飄蕩,房間很安靜,只有老人假寐時的悠長呼吸聲響,只是在這呼吸中,偶爾會夾雜著一些咳聲,破壞傍晚靜謐的氛圍與雨聲白噪音所帶來的倦怠感。

  他不是很喜歡在臥室睡覺,通常都會在這老舊的沙發上入眠,電視或收音機帶來的聲響能讓他產生睏意的同時,又不會因為過分的安靜而產生壓抑感。

  不久後,他甦醒過來,拿過桌上的老手錶與天色判斷日出與日落的界限,老朽的大腦需要更多時間來使人清醒,木訥坐在沙發上沉思許久,他才緩緩起身,右手握拳放在口前遮擋住咳嗽所帶來的飛沫,拿起薄毛衣披在已經駝背的身軀,雙腳不能抬高,拖鞋摩擦著地板走向廚房倒了杯清水。

  距離安德魯的葬禮已經過去了一年半的時間,他每週都會去警局詢問案子是否有了頭緒,但始終都是被告知案件仍在調查。

  哪怕使用自己的方式去尋找兇手,對於一個垂垂老矣,並且與本土黑幫斷聯了三十年的老傢伙而言,基本也是與警方得到一樣的結果,他老了,真的沒用了。

  或許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自己沒有橫死街頭,自己的孩子便作為了補償,承擔了他所犯下的累累罪行,這就是一報還一報吧。

  只是這一年多的時間,他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開始衰老,精神支柱的崩塌讓他喪失了對生活的最後一絲寄託,他沒有保護好妻子,也沒有保護得了兒子,生活的目標他已經完全找不到了。

  最近又開始出現了胸悶,消瘦,渾身無力等症狀,讓他能意識到自己似乎得病了,畢竟老人能比年輕人更迅速的感知自身的薄弱,但他已經接受自己快要死亡的事實,並且做好了充分的準備迎接死亡的到來。

  雨聲間歇時,烏雲帶走了最後一絲躲藏在山後的光輝,換上衣服,拎上要洗的衣服與垃圾下樓,把衣服扔進洗衣房的公共洗衣機,等待洗滌時翻看著洗衣房提供的兜售假藥和推廣螞蟥吸血療法包治百病的所謂醫學報刊,偶爾會把報刊中他人寫下毒·品販子聯絡方式這頁撕掉扔進垃圾桶,逐漸的,雙眼開始出現重影,文字在視線中被不斷影印,他開始無法掌握身體的控制權,像是喝的酩酊大醉一樣打起了擺子,最終雙眼一黑,倒在了地上。

  ……

  醫院,夜如同白晝,他身穿病號服,倚靠在病床上翻看著如今的時尚雜誌,還不錯,今年流行的復古風潮很像他年輕時流行的款式,比前幾年那些露的越多越時髦的風尚好多了,能讓他很輕易的接受這種風格,就像他很輕易的接受了自己病重的事實。

  “目前手術已經排到下半年了,我不建議你等,你的病拖不了那麼久的先生。”

  “好的。”

  “至於手術的費用,大概需要四十萬,這不是個小數目,還是希望你能儘早準備。”

  “算了,我沒那麼多錢,也不打算治了。”

  “那,祝你身體健康,羅西先生。”

  雜誌收起,放在一邊的床頭櫃上,他翻了個身,面向窗外,才發現雨又開始下了,比黃昏時下的更大,在路燈照應下,他已經能籠統的把街道看個完整,他眼神遊離,試圖透過俯視街道來尋找一些生活的氣息,可深夜,街邊除了流浪者的帳篷就是滿地的生活垃圾,沉迷毒·品的癮君子漫無目的的冒雨閒逛,時不時做出一些常人無法理解的動作。

  他與這些人一樣等待死亡,或如他這般坦然接受,或跟下面這群傢伙一樣不去揣測明天與意外到底哪個先來,總之他將死在這裡,與這些不曾相識,但同樣靈魂潰爛的草芥一起,成為這腐朽城市下的累累白骨。

  ……

  “嘿,邦尼,身體還好嗎?”

  昨晚救護車尖嘯駛來自然鬧出了不小的動靜,周邊的鄰居這麼些年住下來也算熟悉,對一人走路回來的邦尼表達了問候,當然,也僅此而已了,這個老頭年輕時不是好人,雖然鄰居們都不清楚他究竟做過什麼,但過著安穩生活的人還是能感受到惡人的氣息,就像溫順的小鹿對狼一樣天生敏感。

  這麼些年沒人願意靠近他,如果他在鎂國賺了大錢衣錦還鄉,或許還會有女人看在錢的份兒上試圖跟他春宵一度,但他只是個落魄到像逃難一樣回到這破舊街區討生活的窮酸老頭,於是他只能孤獨,總有人能從樓上對家的窗戶上看見他一個人在沙發上發呆,但依舊沒人去憐憫,這是他自找的,老街坊可是聽聞過他拋妻棄子的爛事,所以在感受到孤獨的侵襲時,自然也沒有人施以援手。

  回應了對方的話,兩人便無交流,各自朝家走去,房門上貼著電視業務的繳費單,對於一個老公寓而言並不算貴,但原本就不富裕的邦尼從來也沒有徹底付清,撕下單子,只看了一眼名頭,信封都未曾開啟,隨手捏成一團,開門後扔進垃圾桶,昨晚窗戶沒關,落進來的雨水倒是已經被陽光曬乾,在地毯上暈出一塊明顯的水漬。

  呆坐在沙發前,窗戶在沙發後,陽光斜射進來,映出了灰塵的影子,卻將客廳的前半部分切割,他隱藏在黑暗中,背對著陽光。

  每當這時,安靜到連灰塵之間的碰撞似乎能聽見,他閉目養神,一如既往的孤獨,而此這般的孤獨,並非是沒人說話,沒人一起共進晚餐,沒人打來一通安慰的電話,而是來自於,回到家後忽然發現的,原本不曾發現的凌亂。

  他把一直扔在沙發上的毛毯蓋到身上,本想像往常一般進入睡眠,可腦中所想的事情卻給了他年邁的大腦一份來之不易的活力,他在想的事包括自己今後的生活、要不要給自己定做一口棺材,以及……妻子離世當天,她應該也跟自己一樣,孤獨的等待死亡吧。

  他不禁扭過頭去,望向窗下的餐桌,那個估計是被他氣死的女人還在陽光下燦爛的笑著,只不過已經有很久很久,她都只是在笑,沒有再說過一句話了。

  心緒繁雜,雙手抱頭望向天花板,正在頭腦風暴時,許久未被人敲過的房門突然有了動靜,下意識的,邦尼從沙發上坐起,但並未直接起身開門,直到敲門聲第二次響起。

  “咚咚咚。”

  敲門的聲音很大,並且沒有節奏,就像是鄰居家討人厭的孩子故意擾人清夢所敲出來的聲響,他沒有回應敲門聲,多年來保持的警覺性讓他赤足走向門口,側身朝貓眼外看去,直到一頭五顏六色的頭髮映入眼睛,他很意外的開啟門。

  “為什麼你在家還這麼晚才開門?”

  “薩拉?”

  那身高還不到一米六的女孩一臉的不滿,撅著嘴一把推開了堵在門口的邦尼,毫不客氣的闖入了這份靜謐之中,將手中那破舊的尼龍布編織袋扔向沙發,便直接朝著廚房走去,開啟冰箱翻找著所有能吃的東西。

  她看上去餓壞了,一升的牛奶邦尼只喝了一杯,她開啟蓋子後直接對嘴將牛奶一飲而盡,打了個嗝,並不淑女的用袖子擦了擦嘴,將牛奶盒向後方隨意一扔,就又拿起吐司麵包往嘴裡塞。

  邦尼怔怔的看著她狼吞虎嚥,不由的走過去,離的更近些看她大口吞嚥著自己未來幾天的口糧,半晌,見她的進食速度放緩,他才開口道。

  “你怎麼會知道我住這裡?”

  “我爸的記事本里有你的地址。”

  “你母親呢?”

  “前幾天我睡醒的時候她就不見了,家裡所有值錢的東西都沒有了,她一毛錢都沒給我留下。”

  她出奇的平靜,像是老早就預見了這一天的到來,這冰冷的語氣就像是講述一個跟她沒有任何關聯,也絲毫沒有打動過她的悲慘故事,畢竟她的母親也不是什麼良家婦女,那些好女人是不會跟黑手黨小嘍囉有任何瓜葛的。

  咀嚼著麵包,她面無表情,眼神空洞的望著大敞開的冰箱,等嚥下這口麵包,又繼續伸手翻找食物,可惜,冰箱裡的食物已經所剩無幾,她沒有找到什麼還能生食的東西,把冰箱門關上,她一屁股坐回到沙發上,將邦尼的毛毯推到一邊,從自己帶過來的袋子中拿出化妝品為自己補妝,自說自話道:“我要住在這裡一段時間,賺到點錢我就會搬走,到時候再付給你房費,現在就這麼欠著。”

  “沒關係,如果你沒有去處,就留在這兒吧,不要提什麼房錢。”

  “呵也對,我老爸說你欠他的,等我找到去處搬走以後,咱們就算兩清。”

  她的輕描淡寫,這般若無其事,在稚嫩的面龐上塗抹不該屬於這個年齡段的妝,邦尼看著她,久久無言,對於孫女,他完全不瞭解,此刻也不知是該慶幸她足夠堅強,還是該悲哀她過度的早熟以及只有飽受磨難才能練就的冷靜。

  她的化妝技巧並不好,但勝在容貌出眾,白人血統給了她分明的五官與協調的頭身比,華夏的血統又將面容與氣質進一步柔和,使她即便頂著一頭彩虹披肩長髮也能顯露美感,紅唇與雪白肌膚的經典搭配足以讓任何一個女人都能在不經意間流露出一絲絲的女人味,即便眼前這個孩子只有十四周歲。

  扣上粉底盒自帶的小鏡子,隨手扔進包內,她杵著臉,臉頰的嬰兒肥被擠在嘴邊,圓嘟嘟的樣子才讓這濃妝豔抹的女孩展露出點點的嬌憨與俏皮。

  “我的房間在哪?”

  邦尼指向曾經安德魯的房間,她領會,帶著自己僅有的行李走了進去,邦尼沒有前去幫忙,儘可能的不去幹擾她的私人空間,他知道,這孩子討厭他,他現在要做的,只能是儘量避免被孫女討厭,讓她能更安心的留在這裡,畢竟她真的走投無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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