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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末世斬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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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我是末日苟聖

正在小樓裡,利用地勢殺喪屍的大鬍子壯漢。

突然感覺從身後傳來了一股殺氣!

他回過頭。

只見那個跟自己不死不休的青年,正提著一把剁骨刀,笑嘻嘻地望著自己。

“本來想從背後偷襲你們的,沒想到被你發覺了。”

李風笑道,“你要戰,那便戰吧!”

對方為了一鍋臘肉白菜,就要殺了他,那他也不會放過對方。

在末世,讓敵人活著,是最蠢的事情。

只有死人,才值得被信任!

狹窄的樓梯中。

下面是無數喪屍,想要衝上來吃掉人類。

樓頂,是生死大敵!

大鬍子壯漢知道,自己已經沒有了退路,只能放手一搏!

就算是死。

也要讓這小子付出代價!

“推開通道,放喪屍上來!”

大鬍子壯漢提起斧頭,朝李風砍去,“你們快上樓頂逃走!能逃一個算一個,我斷後!”

那四名青年感動得熱淚盈眶。

“大哥,我們一起跟他拼了!”

一個虎頭虎腦的青年,握緊手中的匕首,朝李風的左側捅去!

沒想到他還沒捅到李風,就感覺身體失去了平衡。

回頭一看。

是他最信任的大哥,把他推向敵人!

在青年不可置信的眼神中,李風一刀砍在了他的脖子上。

“呲!”

鮮血四濺中,李風看準大鬍子壯漢斧頭的來勢,微微一側頭。

斧頭重重地劈在了離他額頭不到兩釐米的牆壁上!

差一點點。

就要了他的命。

如果不是他的體質和速度,都達到了三階以上,這次恐怕就會被大鬍子壯漢給陰了。

可惜,實力的差距,不是陰謀詭計能夠彌補的!

“呵呵,這就是兄弟......”

李風啐了一口,身體一滑,從青年的脖子抽出剁骨刀,反手就是一刀,砍在大鬍子壯漢的肚子上!

“啊!”

一聲慘叫,大鬍子壯漢的肚子上,被拉出一條長長的血口,腸子洶湧而出!

他只感覺渾身的力氣,似乎都消失了。

最後一個映入眼簾的場景,是一片雪白的刀光,然後他的意識,就徹底落入了黑暗之中!

李風一刀砍下大鬍子壯漢的頭顱後。

沒管剩下的三個青年,轉身就跑,因為樓下的喪屍群,已經被這幾個人放了上來!

如此狹窄的樓道,如果被喪屍群圍住,以他一人之力,也很難善了。

從身後傳來了兩聲慘叫。

李風跑上樓頂後,順手把兩旁的雜物堵在了出口。

“啪!”

一個青年剛好被雜物擋在了裡面,他紅著雙眼,怒罵道:“你不得好死!”

李風微微一笑,頂住雜物。

任由那個青年大聲怒罵。

短短几秒鐘後,幾頭二階喪屍湧了過來,把那個青年壓在了身下。

慘叫聲和咀嚼肌肉的聲音,頓時響成一片。

李風這才放開雜物,飛身一躍,從這棟樓的樓頂,跳到了另一棟樓的樓頂。

喪屍群推開雜物,從出口湧了出來,密密麻麻地擠滿了樓頂。

“再見,屍兄!”

李風哈哈大笑,沿著樓頂和房脊,朝遠離喪屍的方向跑去。

借用這數百頭喪屍,他成功團滅了大鬍子壯漢一夥人。

如果他的實力再弱一點。

只有二階,或者是更低的話。

他在餐館時,就被大鬍子壯漢一夥人殺掉了!

哪裡還輪到他來團滅對方?

大鬍子壯漢等人,為了一鍋臘肉白菜,就要殺人,這個理由,在和平年代,聽上去很離奇。

但在末世中,這些都是基本操作。

有些人,甚至為了一塊餅乾,也會殺人!

人與人之間的爭鬥,才是末日的主流。

喪屍,不過是誘發了人心潛藏的殘忍和墮落罷了。

李風覺得自己只是末日苟聖,不是末日殺神,不到萬不得已,他是絕對不會主動殺戮同類的。

殺喪屍,是為了得到系統升級點數和各種晶元。

殺人,一分錢好處都沒有。

有什麼意思呢?

......

遠離屍群后,李風順手解決了兩頭一階喪屍,清理了一間空屋子出來,準備休息一下。

他剛把0.2個點數加到力量上,就聽見屋子的外面,響起一個女人的聲音。

“有興趣做筆生意嗎?”

李風抬頭望去,是那個美麗的女軍官,手上正拿著一架望遠鏡,帶著微笑注視著他。

“什麼生意?”

李風並不排斥與軍方做交易。

他只是不想呆在龍門城那種必然會毀滅的地方,並不是對融入人類社會有什麼牴觸情緒。

他又不是孤獨症患者。

“護送我去霧都城!”

美女軍官微笑道。

霧都城?

在霧都王保護下的不滅人族城邦?

他也非常想去。

可惜實力不允許啊!

李風哈哈大笑:“小美女,你怕是在想P吃,知道從這兒到霧都城,要經過多少城市嗎?走陸路,那純粹是找死。”

“如果你們準備順西河而下,走水路到金馬河,然後順岷江、長江東去的話。”

“你們這點人,恐怕也過不了宜市,就會被喪屍吃掉。”

李風記得,宜市有頭喪屍,異能天賦是【化水術】,能夠跟水結合,借用水的力量。

與它為敵,就是與整條長江為敵!

因此在長江之上,無一回之敵。

直到多年後,這頭已經升到九階的喪屍,建立了長江水國,號稱“水神”,並且不自量力地去霧都城下挑戰霧都王。

結果被人族近戰第一的霧都王,用【我思故我在】,形成絕對王者領域後,在岸邊近距離擊殺!

假如這群人運氣好,到宜市的時候,水神還沒升到三階,他們也許能逃得一條性命。

如果水神已經升到了三階,獲得了【化水術】天賦,那這群人就是十死無生!

就算他在場,也得趕緊逃走。

在水裡,目前的人類,還沒有人是水神的對手!

美女軍官也沒氣餒,誠懇地說道:“在新經市,有一艘軍區的內河快艇,只要我們能登上快艇,加上你的幫助,到霧都城的成功機率,就非常高!”

新經離古元鎮有五十多公里的水路,順江而下的話,很快就能到。

但有了快艇,也不一定是水神的對手啊。

對於冒險的事情,李風一向是敬謝不敏的。

“沒興趣,你給我再多的酬勞......”

美女軍官打斷他的話:“我叫柳小染,蓉都駐軍少校參謀,我父親是柳遠南,霧都駐軍中將,只要你送我到霧都城,你要病毒結晶體也好,要物資、要女人,我都能給你!”

什麼?

李風被她的話,嚇了一大跳。

倒不是因為她承諾的病毒結晶體、物資、女人什麼的。

而是柳遠南這個名字!

霧都王!

霧都的掌控者。

擊殺了水神等無數恐怖存在的人族近戰第一!

他沒想到,這個美女軍官,居然是柳遠南的女兒!

幫?

還是不幫?

他開始猶豫起來。

能夠跟霧都王拉上關係,那絕對是千值萬值的事。

他自身的能力,加上霧都王的提攜,很快就能在霧都橫著走。

不過......

有得就有失。

他的實力,肯定是不如霧都王的。

不管是進化程度,還是社會地位,霧都王在和平時期,就是駐軍中將,掌握著霧都的軍隊!

而他呢?

認識的都是社會底層人士,毫無背景可言。

去了霧都,他確實可以橫著走,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但說得再好聽。

也不過是霧都王的一條忠犬而已。

“對不起,柳少校,我現在並不想去霧都,不過,我可以送你到新經,登上那艘快艇。”

去當狗,他是不願意的。

但賣個人情給霧都王的女兒,還是可以的。

至於對方能不能從宜市水神的利爪下逃脫,那就跟他沒有半毛錢關係了。

他又不是T狗,見到美女,還是能夠直立行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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