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自己被趕出家門,小芬才反應過來,自己被親姑姑給騙了。
被趕出家門的她,身上只剩下二十塊,她對這個世界心灰意冷,決定用二十塊錢點一杯自己最喜歡喝的奶茶,然後跳樓自殺。
可她也沒有想到,給自己送奶茶的外賣小哥,會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聽完小芬的講述,小王是又氣又心疼,他不知哪裡來的衝動,一把抓住了小芬的手,斬釘截鐵的對她說。
“你不能死!”
“為什麼?”
“因為你的命是我救的,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你去做傻事。”
小芬的眼圈紅了。
“可我已經沒有親人,也沒有錢了,我已經活不下去了。”
看著哭哭啼啼的小芬,小王做出了一個決定。
“我來當你的親人,我來養你!”
小王沒有騙人,從那天起,他負擔起了小芬的一切花銷,他努力工作,把賺到的錢給小芬交學費,讓她好好讀書,偶有結餘,兩人就一起去買奶茶喝。
時間過的飛快,兩年的時間眨眼就過去了,小芬考上了大學。
送小芬去上學的那一天,小芬問了小王一個問題。
“我是你的什麼人?”
“你是我的妹妹呀!”
小芬忽然握住小王的手。
“我不想做你的妹妹,我想做你的妻子。”
小王愣住了,小芬很漂亮,但收養她的這兩年,小王只把他當妹妹,從來沒有過其他的想法。
小芬紅著眼圈解釋。
“我身邊只有你一個人了,你結婚後,肯定要和我分開的,我不要這樣,我想永遠和你在一起。”
小王以為小芬只是衝動,連忙解釋自己絕不會拋棄她,但小芬非常認真的告訴小王,自己不是衝動,是真的喜歡他。
就這樣,兩人成為了男女朋友。
為了陪伴小芬,小王做出了一個決定,跟小芬一起走,送外賣嘛,去哪個城市不能送?
兩人在小芬上學的城市租了一個房,白天小芬上學小王去送外賣,晚上小芬就在出租屋裡做好飯菜,等小王回家,日子雖然過的清貧,但很幸福。
小芬大三那年,兩人的生活迎來了轉機,原來這五年來,小王一直在幫小芬打官司,幫她從姑姑那把本該屬於自己的錢要回來,如今法院下達了最終判決,責令小芬的姑姑還錢。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天,小芬高興的對小王說。
“我們把這些拿來買房,交個首付,剩下的開一家奶茶店,你覺得怎麼樣?”
小王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下來,這些年他們兩人一直在租房住,一直都夢想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家。
至於奶茶店,小王知道,這是小芬一直以來的夢想。
這原本應該是一個好的開端,但在買房的時候,小王感覺有些不對勁。
小芬是以小王的名義買的房,沒有加自己的名字。
小王問她為什麼,小芬先是說他們兩人還沒結婚,只能以一個人的名義買,小王又說可以留她的名字,小芬卻說這是她對小王這些年來照顧自己的報答。
這個理由說的過去,但小王心裡始終不踏實。
直到有一天,兩人在逛街回來的時候,小芬說想吃烤地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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