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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正好,珍惜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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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路邊酒吧

    吳俊傑立刻站起來跑進了屋裡,物業辦公室和保安室是臨時搭建起來的活動房屋,坐落在別墅區最東邊的一個角落,離住戶不遠。路經理真怕林冰這一嗓子,把附近住戶驚醒,到時候自己又要花時間、花精力去安撫那些老人。

    林冰興奮的指著影片裡出現的快遞員說:“這個快遞員是在六點三十四到達的李捷別墅,李捷的中毒時間是七點左右,也就是說,李捷是在收了快遞後二十分鐘內中的毒,所以,這個快遞員有重大嫌疑。”

    吳俊傑點點頭:“說的沒錯,如果有人想毒死李捷,不可能提前把螺螄粉寄過來,如果提前寄,李捷可能會把螺螄粉堆在地下一層,然後就忘了……”

    說到這裡,吳俊傑突然覺得哪裡不對勁,天啊!這是在某小區保安室,兩個公安局的骨幹精英竟然當著普通群眾的面,討論起了案情,說出去肯定會讓人笑掉大牙,保密條例都就飯吃了吧!

    吳俊傑尷尬的看著一臉興奮的林冰說:“把影片拷下來,帶回局裡。呃……先複製從六點到十點半的影片吧,我先回局裡了,你複製完回局裡找我,對了,車留給你,給你鑰匙。”

    林冰接過鑰匙笑嘻嘻的說:“謝謝隊長這麼照顧我,那你怎麼回去啊?”

    吳俊傑擺擺手便出了門,林冰搖搖頭:“又逞能!”

    吳俊傑站在保安室門口看了看四周,小區的路燈發著幽黃的光,把整個小區照射的金碧輝煌,又靜謐冷清。

    初秋的夜晚有點冷,一陣涼風吹過,吳俊傑不禁裹緊他那件褪了色的皮衣,向西邊走去,李捷的別墅大門已經被貼上了封條,派出所的同志也都撤了,吳俊傑想借輛車回市裡的計劃落空了。

    他看了看路燈照耀下的公路還算明亮,便裹緊衣服踏上了回局裡的“征程”。

    十年前,剛剛警校畢業的吳俊傑就被分到了市局刑偵隊,剛參加工作的他意氣風發,精力充沛,什麼危險情況都往前衝,根本不懂得保護自己,隊長為此罵過他很多次,他都不放在心上。

    直到八年前,在一次執行任務中,隊長為了保護吳俊傑而光榮犧牲。那之後的整整一個月,吳俊傑都處於精神恍惚狀態,不得不暫停了刑偵隊的工作。後來,在局裡領導的“威逼利誘”下,吳俊傑去看了心理醫生,經過一年的心理疏導,他終於恢復了正常,可是,性格卻變得沉穩內斂了許多。

    吳俊傑在上高中的時候就特別喜歡跑馬拉松,每年市裡舉辦的馬拉松比賽,他都會去參加,就連在警校的那幾年也沒有斷過,可是自從發生了那場悲劇,吳俊傑就再也沒有跑過馬拉松,他覺得做自己喜歡的事太奢侈了,自己根本不配擁有這樣的奢侈。他在用行動向自己心中永遠的隊長贖罪,儘管他知道,這種贖罪方式並不是隊長喜歡的。

    吳俊傑走在一望無際的公路上,思緒萬千,這時,電話鈴聲突然響了起來,他掏出手機看了一下號碼,是林冰打過來的。吳俊傑趕緊接起了電話:“有什麼發現?”

    林冰笑著說:“隊長,沒什麼發現,一切風平浪靜,你走到哪裡了?要不要我給你叫個車從市裡過去接你?”

    吳俊傑皺著眉說:“不用,我是跑過馬拉松的人,這點路還難不倒我,我已經看到了城市的燈紅酒綠,馬上就能打到車回局裡了。”

    林冰放心的掛了電話,轉身又和物業經理聊了起來。

    吳俊傑走的確實有點累了,這時候,他一抬頭,竟然看到了前方有一家開門的店鋪,他高興的走了過去想買瓶水,可是,當他看清這是一個酒吧時,立刻猶豫了。

    這個酒吧位於城市和郊區中間,大門一點都不起眼,吳俊傑也是因為看到門側一個不停閃爍的燈箱上寫著:醉鄉酒吧,才知道這是一家酒吧的。從門口停放的車輛看,裡面的人不少。

    吳俊傑又往前看了看,方圓千米是買不到解渴的東西。他只能硬著頭皮往裡走了,走到一半,想起來自己的工作證還沒收起來,吳俊傑趕緊把脖子上的工作證摘下來卷吧卷吧塞進了褲兜裡。

    經過一個長廊,吳俊傑走進了酒吧,一進門,吳俊傑差點被沖天的酒氣燻個跟頭,扭頭一看,一個服務生正在打掃滿地的酒漬和碎玻璃碴。他定了定神向舞池看去,只見碩大的舞池裡,盛滿了追求刺激的男男女女,閃耀燈球下,他們瘋狂的擺頭、扭身,似乎每個人都要把不好的東西甩出身體之外。那些坐著喝酒的人,大多數也把目光投向了那座瘋狂的舞池,吳俊傑被震耳欲聾音樂聲攪的心煩,他半捂著鼻子走到了吧檯。

    “請給我一瓶水!”

    服務生驚訝的看著吳俊傑說:“你……對不起,這裡沒有水!你到別家看看吧!”

    吳俊傑覺得這個服務生真奇怪,自己不就是想買一瓶水嘛!他至於瞪那麼大眼睛回答自己。

    “那……給我一瓶飲料吧,什麼都行!”

    服務生慌亂的轉身拿起一瓶黃色飲料遞給了吳俊傑,吳俊傑接過飲料付了錢,看了一眼緊張兮兮的服務生問:“新來的?”

    “啊?呃……嗯!第一天工作,有點緊張,不好意思啊!”

    吳俊傑點了下頭,轉身快速離開了酒吧,吳俊傑邊走邊慢慢喝飲料,當他喝完那一瓶飲料時,突然聽到身後隱隱約約傳來女人的喊叫聲,也許是哪個男客人喝多了,正在糾纏單獨去酒吧喝酒的女孩子。吳俊傑正在猶豫著要不要管閒事,身後的喊叫聲卻越來越大,越來越近。

    都到附近了,不可能不管了,吳俊傑丟下飲料瓶,轉身迎著聲音跑過去,遠遠的,他就看到一個披頭散髮的女孩邊跑邊歇斯底里的喊:“救命啊……”

    吳俊傑看到女孩身後跟著四、五個人,心裡一涼,好虎還架不住一群狼呢,何況自己走了那麼遠的路,已經成累貓了。

    唉!打不過也要試試,畢竟,保護人民財產安全是自己的責任,可是,那個穿著超短裙,頂著一個碩大“雞窩”的女子屬於人民範疇嗎?妖怪還差不多吧!

    儘管心裡有十二分的不願意,吳俊傑還是大聲呵斥道:“妹妹,快過來!你們幹什麼的?”

    吳俊傑此刻並不想拿出工作證制止對方“施暴”,這種地方,冒充哪種行業的人都有,自己就算拿出證件,他們也未必會信,還不如冒充被追者的哥哥,還顯得真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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