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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難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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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為糧食發愁

    上工、下工做飯,忙忙碌碌半個月一晃而過。

    秋收結束,交公糧不用知青管,能閒一段時間。

    鍾毓秀和知青們逐漸熟悉,瞭解各自的脾性,適應當地的生活,日子過的如魚得水。

    公糧一交,隊上分了糧食,鍾毓秀也分了一百五十斤苞米;半個月的工分,就算是一天十工分也分不了一百五十斤,耐不住她是才下鄉,隊上要照顧一下。除開十五天的工分糧,剩下的糧食都是下半年要還的。

    鍾毓秀望著廚房地窖裡的糧食,深深憂愁,她的糧食最少;往後要幹體力活,不吃飽哪兒來力氣?這麼點兒糧食要吃半年呢。

    “別愁了,我分了三百多斤口糧,能勻一些給你先吃著。”見她盯著糧食皺眉,江梅便猜到了緣由。

    “江梅姐,謝謝你。”謝謝好意,雖然不會接受。

    得想法子掙口糧了,指望大隊上是吃不飽的;別看江梅三百多斤糧食很多,可那是半年的口糧,根本吃不飽,平日摻雜好些野菜才能勉強吃頓飽飯。

    “江梅姐,毓秀,你們在說什麼?”

    兩人循聲望去,孫如紅和嚴如山、王一山相繼走進院子,孫如紅側身指著嚴如山的手,“快來看,嚴知青抓到一隻大兔子,咱們有頓葷腥可吃了。”

    鍾毓秀順著孫如紅的手勢瞧,嚴如山手提兔耳,兔子還活蹦亂蹬;心間喜悅盪漾,回味著久未佔過的葷腥味,雙眸明亮。

    “真是兔子,江梅姐,咱們紅燒兔肉,或者炒兔肉?”

    “饞貓。”江梅虛點對方,轉而道:“嚴知青辛苦了,你們剝皮清理出來,我們一會兒就給燉上;前兩日才秋收完,正好都補補。”

    “嗯。”嚴如山淡應一聲,轉身往井邊走,王一山去灶房取來刀、盆,兩人合作殺兔放血,兔血放盆裡用鹽攪一攪,等血凝固做個血旺湯,又是一個好菜。

    羅建民和馮建軍從屋裡出來,看到兔子高興的不行;村裡人一年都吃不了幾回肉,他們這些知青更別提了,他們幾個中也就嚴如山的情況稍微好一些,其他人哪兒捨得買肉吃。

    “嚴同志,你行啊!”

    嚴如山冷淡抬起眼瞼,起身將兔子放在井邊的水桶旁,“喏,交給你們了。”

    “成咧。”為了口吃的,羅建民歡天喜地的幹活去。

    馮建軍笑了笑,“我也來幫忙。”

    有王一山、羅建民、馮建軍三人,嚴如山解脫出來;目光在三名女知青身上晃悠了一圈,在鍾毓秀臉上多停留了一秒。

    “我去洗洗。”說完去了灶房。

    鍾毓秀跟了進去,殷勤打水給他洗手,“嚴大哥,兔子是在山裡打的嗎?”

    “嗯。”嚴如山疑惑瞅她一眼,接了她手裡熱水,將血腥洗去。

    “山上的野味多嗎?都有哪些野味?”

    嚴如山皺眉瞟她一眼,“山裡危險,有大東西。”

    “我就問問,嚴大哥慢慢洗,我先出去了。”鍾毓秀笑眯眯的轉身走了,大型野味才好啊!

    嚴如山目送倩影遠去,眉頭越發緊蹙,“果真是個饞貓。”得盯著點兒。

    兔子加土豆團,堆尖一大盆,七個人敞開肚子吃的開懷;等他們放下筷子,只剩殘羹冷炙。

    有了念想,豎日,鍾毓秀乘著大家午睡偷摸上山去了。

    嚴如山聽見響動,從房裡走出來,正目睹她躡手躡腳的出門;心下一動,跟了上去,果真見她往山上走,小姑娘人不大,膽子不小。

    竄進山裡,鍾毓秀放開精神力,走過外圍一個野味毛都沒見到;鍾毓秀耳朵動了動,回頭去看,並未發現人。精神力的使用多年來不曾出過問題,就算只剩下五級,那也是十分敏銳的。

    後面有人跟蹤。

    鍾毓秀七繞八繞,選草木茂盛的小徑走,藉著草木繁茂之便將人甩開;進入深山才看到野雞野兔三兩隻,利用精神力捕捉,不過半小時,手提一隻野雞三隻野兔。

    滿心歡喜往山下走,到山腳下,喜悅被打斷;遠處站著一身材高大挺拔的知青——嚴如山。

    “嚴同志......”

    嚴如山低頭瞅一眼野雞野兔,心下了然,面上不顯,“你學過打獵?”

    “沒學過,不過,它們都傻,很好抓。”

    “好抓?”小眼神認真堅定,若非知曉山裡野物有多會藏,他還真信了。

    “挺好抓的,它們到我跟前就不動了。”被精神力禁錮,肯定不能動。

    嚴如山若有所思,來回打量,“真那麼好抓?下回我跟你一起去抓。”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現實寫照。

    鍾毓秀頭疼,這人太精明。

    “之前是你在跟蹤我?”

    “你說呢?”

    “嘁,跟都跟丟了,我能說什麼?”

    一朝反譏,嚴如山噎的不輕,無奈瞧著近在眼前的小姑娘;在太陽底下曬了半個月,小臉呈健康膚色,可能是一直在行走,還能看出點兒紅暈。

    “野味打算怎麼處理?”

    “帶回去呀,野雞燉了吃,野兔抽空拿去換糧食;就我那點糧食,還不夠吃三兒月的。”不知道能換多少糧食。

    小姑娘自信又驕傲的神態,嚴如山沒忍住,潑了一盆涼水,“城裡不能自由買賣,村裡也換不到糧食;你手裡的東西一旦被村裡人看到,那就是村裡的共有財產,不允許買賣交易。”

    “還能這樣?”鍾毓秀驚呆了。

    “你要是信得過我,把兔子給我,我現在去給你換成糧食;你就別出面了,外頭不安全。”不僅僅是不安全,縣城亂的很,她又是個年輕貌美的小姑娘。

    鍾毓秀低頭看了看野味,又去瞅兩眼面前的男同志,“自然信得過,我就奇怪,野味是我打的,為啥村裡人看到就變成村裡共有的了?”

    “一切皆為公有,財產集體制,包括山裡的東西。”

    “那我以後打了野物,不能換成糧食了?”不是都1976年了嗎?怎麼還這麼嚴。

    她似乎對這個年代的東西很陌生,連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嚴如山暗暗打量,“我這邊有渠道能換糧食,具體怎麼換在哪兒換,你別多問。”

    鍾毓秀略微鬆了口氣,好歹眼前這人也是要上山打獵的,說不得他也經常換東西。

    “嚴大哥,以後得麻煩你了。”野兔遞上。

    “有事兒嚴大哥,沒事兒嚴同志,用的挺溜。”接下野兔,不看愣怔在原地的小姑娘,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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